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自下而上,综合评价,逐级选优,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经研究生个人申请、导师推荐、班级测评,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,拟推荐于紫薇等4位硕士研究生获得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学号 | 专业 | 入学年份 |
1 | 于紫薇 | 201906703031 | 公共管理 | 2019.9 |
2 | 彭宇 | 202006703146 | 公共管理 | 2020.9 |
3 | 胡玲 | 201906703029 | 公共管理 | 2019.9 |
4 | 张坤 | 202006703003 | 公共管理 | 2020.9 |
(加分明细见附件:文法学院-附件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详表.xlsx)
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—2020年10月17日。
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文法与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联系电话:027-68893313
电子邮箱:3324300783@qq.com
文法与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