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文法与经济学院2021级公共管理类和2021级经济与贸易类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》
的工作进程安排,现将2021级公共管理类和2021级经济与贸易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2022年4月15日-4月18日。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,请实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(027)68893239。
文法与经济学院
2022年4月15日
公管类录取公示.xlsx经贸类录取公示.xlsx
(审核人:李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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