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文法与经济学院2021级法学类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》的工作进程安排,现将2021年大法学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11月16日-11月18日。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,请实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(027)68893239。
文法与经济学院
2021年11月16日
法学大类分流拟录取学生名单.pdf
(审核人:李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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