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文法与经济学院2022级法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 有关规定安排,现将2022级 法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2022年10月31日-11月2日。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,请实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卢老师反映。联系电话:(027)68893239 邮箱:562898393@qq.com
2022级法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(法学专业).docx
2022级法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(社工专业).docx
文法与经济学院
2022年10月31日
(审核人:贺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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